兩個人相愛,一定必須以結婚為前提嗎?
這種事情是順其自然的吧!
相愛,相處,相互適應,相互習慣
兩個人能夠和平容忍對方
一直到想結婚,一直到可以結婚
真的要結婚才結婚啊!
 
結婚有差別嗎?
兩個真的相愛的人,怎麼拆也拆不開
因為他們彼此的愛意都很堅定
就算多了一紙結婚證書
對他們而言也就只是多了一紙結婚證書而已
 
有人說,結婚可以綁住對方
今天你留不住他,結了婚又有何用
留的住人,也留不住心
到最後也只是鬧的不愉快
情況好一點者,離婚便罷
情況差一點者,或許告上法庭 或許潑硫酸、砍人傷人
到最後也只是弄得兩敗俱傷
 
結婚,對於真心相愛的兩人
只是可以名正言順組成家庭而已
 
前提是,兩個人都要想結婚
 
如果只是一方逼著一方去結婚
那就會像我上面講的一樣
最後換來兩敗俱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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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雅雅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